各学院、各部门:
按 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市财发【2015】174号)通知要求,为理清学校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 规范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学校将于2016年3月20日—2016年4月30日,通过部门、学院自查,学校核查的方 式,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国 有资产清查工作既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精心安排、周密布 置,成立本单位国有资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并在清查工作中做到逐一核对到位,不重复不遗漏,数据真实准确,把资产清查工作做 好、做实,按时圆满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促进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附件2:西安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核任务分解表
附件3:各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核表
附件4:2016年固定资产清查表格
西安文理学院
2016年3月10日
版权所有:西安文理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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