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积金贷款面签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7-03 17:18:01
各学院、各部门:
经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我校定于7月8日至10日组织开展高层住宅楼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四方联签”工作,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银行及置业担保公司来校与贷款教职工面签贷款合同。
由于涉及人多,手续严格,现将签订合同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签约日期:7月8日,文科各学院的贷款教职工;
7月9日,理工科各学院的贷款教职工;
7月10日,行政、教辅各单位的贷款教职工。
2.工作时间:上午9:30至12:00,下午1:30至4:00
3.签约地点:明德楼D区负一层 D0007室、D0008室
4.签约流程:排队领号→→签约登记→→领取资料→→担保签约→→银行签约→→中心审核→→交担保费→→领还款卡→→收交资料。
5.携带资料(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必须到场,且携带下列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提示:必须在所持证件的有效期内,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2)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即结婚证,单身证明(已粘贴到贷款资料中的不用携带);
(3)购房缴款凭证原件,即首付款收据;
(4)借款人及配偶方章(尺寸为:1.5CM×1.5CM,章子中只刻名字且为正楷字体,不能带任何其他字,例如“章”“之”“印”等)。
6.交担保费:为确保安全,请必须带银行卡刷卡交费。费用如下:
A)合同备案抵押和他项权利抵押,两项共计160元;
B)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贷款额*相应年限的担保服务费额。
担保服务费速算表(以贷款金额1万元为例)
年 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30
担保服务费(元) 6 12 18 24 30 36 42 48 54 60 64 68 72 76 80 84 88 92 96 100 102
请各学院、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务必通知到高层住宅楼每一位申请贷款的教职工按时参加,过期不补。
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