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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31 17:22:00

关于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由于我校历经多次合校,实际资产与财务固定资产账务不符,待报废及不良资产处置缓慢、库房存放空间紧张等一系列老大难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我校教学、科研及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学校发展战略形成制约。

20149月,国资处委托衡兴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账务进行了账账核对,市财政局要求我校对账实核查并于2015415前上报核查结果。此次核查是妥善处理我校财务账务及资产登记管理问题的契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组织安排好核查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现将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内容

 核对清查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三大类,本次资产清查范围是以20141231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具体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的每一个房间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1.准备阶段(331

1)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确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及资产管理员并报国资处。

2)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http://172.17.1.234/),根据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

2.账物核查阶段(41410

1)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清查实物,按房间填写部门所有用房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及管理(使用)责任人。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2)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

3)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4)各单位资产自查内容:账实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若无标签需要到国资处领取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各单位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由各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国资处审核,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3.汇总整改阶段(411415

国资处根据最终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清查工作要求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部署,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3、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部门资产情况。校纪委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影响学校整体部署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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