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21 17:22:26
关于报送资产管理员名单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学校新一轮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保障各单位能够顺利开展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请各单位尽快确定资产管理员,落实工作职责,发挥管理效能。以保证资产采购、配置、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国有资产良好运转。
请各部门、各学院于4月25日之前报送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
一、依照学校规定,各行政处室、教学单位均需设置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由各部门自行指派工作人员兼任。应当选拔思路清晰、作风正派、具备高度责任心,能够熟练操作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和各类办公软件的同志担任此项工作。以便能够积极、主动、严格执行各级政策法规,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除日常资产登记、资产使用管理职责外,还需承担保障国有资产良性运转,监管资产使用效率的职责;承担部门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论证、设备采购立项参数论证的职责。部门的零星采购申请和采购参数,资产处置报废申请和方案,部门新增设备调配申请和方案必须由资产管理员经办报送;
三、资产管理工作和实验室管理工作接受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指导监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建立资产管理员培训和例会制度,同时出台相应奖惩措施,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积极性。以保证各部门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学校转型升级,更名升大奠定良好基础。
附1: 资产管理员名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