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教育厅紧急通知,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陕财办教〔2021〕7号),即日起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是注重衔接。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在2020至2022年三年支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对2020年规划中未下达预算的项目和2021年规划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并新增2023年的项目规划,从而形成2021至2023年三年支出规划,实现滚动管理。
二是服务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直接服务于我省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科学研究,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
三是突出特色。围绕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和我省高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评选情况,重点支持评估结果靠前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支持高校做大做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实行错位发展。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实施创新思政工作机制、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6类项目。其中:
1.创新思政工作机制,重点支持开展思政课程建设、思政课程改革、思政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2.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支持培养、引进、聘任学术领军人才和建设优秀创新团队等。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支持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
4.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等。
5.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重点支持校园供电、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等项目,包括可以进行校舍维修和基础设施的改造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支持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立数据中心处理平台,提升高校在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各项管理水平。
6.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重点围绕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推进条件平台建设等。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普遍提高人员薪酬待遇,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要求
1.此次项目申报范围是2023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各学院要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组织申报,突出学科专业特色,重点支持新建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各学院至多报一个项目。
2.按照《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申报项目须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
3.由于时间紧迫,学校将对申报项目组织论证,请各学院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附件1.2.3)纸质版部门签字盖章,电子版3月4日12点前通过钉钉发实验室管理科杨倩。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填报过程如有疑问,请与国资处杨倩联系。
附件:
1. 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
2. 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规划汇总表(三张表)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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