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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16-12-27 10:58:38

根据学校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凡在书院校区小二楼分有宿舍又在太白校区分配了高层住宅楼的教职工,在入住新房后,须在2017110日前,退出原集体宿舍。未按时退房者,学校将按市场价收取租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退房程序为:住户在搬离住房和清理垃圾后,向书院校区物业办交清物业费,申请验房。物业办验收合格后,收齐房屋钥匙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住户持交接单在国资处备案。

                西安文理学院住房管理委员会

                     20161220

 附件:

1.腾退书院校区小二楼集体宿舍教师名单

2.西安文理学院腾空房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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