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安排,学校对2020年9月-2021年8月符合逐月补贴发放条件的教职工基本情况和资格进行了审核,李敏等88位教职工的条件符合要求,拟向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报,现予以公示。
住房货币化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希望大家本着对学校和申报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参与监督,如发现个人信息和住房情况有不实之处,请及时反映和举报。对举报和发现的事项,学校将进行专门调查,查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88人属于每年逐月补贴人员,随后将公示2009年-2021年新增人员货币化补贴清册。
公示地点:行政楼北侧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悦 电话:88258509
西安文理学院住房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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